作者:高港区 点击次数:199 发布时间:2018-08-29 打印本页  关闭本页
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流程图
(购机补贴申请与结算)
5.经县乡按规定核实补贴对象和机具、信息公示、合规性审核补贴申请材料后,县财政拨付购机者补贴资金。 | 购机者 | ||||||||||
3.购机者提交农机补贴政策告知与承诺书、销售确认表、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、发票原件和复印件、购机者账号、铭牌拓印件等材料,到乡镇农机主管部门申请补贴。购置相关设备的,完成安装验收后,再按规定办理补贴。 | 4.乡镇受理申请,核对农机补贴对象条件、核实补贴机具,完成人机合影、登记建档、补贴信息导入等手续。受理申请后,在发票原件上注明“已受理”,将身份证明原件和发票原件退还购机者。 | 1.购机者自主购机。 | 2.供货单位与购机者签订农机补贴政策告知与承诺书、销售确认表,出具发票并提供机具。 | ||||||||
乡镇农机主管部门 | 供货 单位 | ||||||||||
内部信息传递 | |||||||||||
县级农机、财政部门 |
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流程图
(购机补贴操作流程)
11.县财政通过购机者账号向购机者拨付农机补贴资金。 | 2.供货单位与购机者签订补贴政策告知与承诺书、销售确认表,出具发票并提供机具。做好购机信息预录入工作。 | |||||||||||||
购机者 | 供货单位 | |||||||||||||
3.购机者提交农机补贴政策告知与承诺书、销售确认表、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、发票原件和复印件、购机者账号、机具铭牌拓印件等材料,到乡镇农机主管部门申请补贴。购置相关设备的,完成安装验收后,再按规定办理补贴。 | 4.乡镇受理申请,核对农机补贴对象条件、核实补贴机具,完成人机合影、登记建档。受理申请后,在发票原件上注明“已受理”,将身份证明和发票原件等退还购机者。 |
1.购机者到符合条件的供货单位自主购机。 | ||||||||||||
购机补贴信息管理辅助系统 | ||||||||||||||
7.确认初审意见。 | ||||||||||||||
乡镇财政部门 | 乡镇农机主管部门 | |||||||||||||
6.会签初审意见。 | 5.乡镇农机主管部门及时将购机补贴信息、人机合影等资料导入(录入)信息辅助管理系统。将已核实购机信息进行公示,无异议后,出具初审意见。 | |||||||||||||
8.报送 初审意见。 | ||||||||||||||
县级财政部门 | 10.报送结算审核意见。 | 县级农机主管部门 | 9.合规性审核。将乡镇报送的购机者清册等与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核对,做好购机补贴申请结算资料的形式审核工作。按购机数量10%的比例抽查核实补贴机具。 | |||||||||||